台北市衛生局指出,這次抽驗105件飲冰品包含冰品、食用冰塊、飲料及8件熟配料,依類別檢驗食品中微生物衛生標準包括沙門氏菌、腸桿菌科、大腸桿菌、大腸桿菌O157:H7、金黃色葡萄球菌、單核球增多性李斯特菌,其中複抽結果有17件產品不符規定,針對不符規定業者,依違反《食安法》處分製造業者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另有關樂芳源有限公司(一沐日吉林南京店)及茶金有限公司(七盞茶內湖江南店)」等2家業者為1年內第2次違規,依法加重處分。
衛生局表示,這次次抽驗18件配料,包括粉圓、椰果、仙草凍、豆花等,視產品性質檢驗防腐劑、著色劑、甜味劑等,結果1件「原味晶球」產品檢出防腐劑己二烯酸,不符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衛生局已要求業者下架案內不符規定產品不得販售,並移請產品來源轄管衛生局依權責辦理。(責任編輯:殷偵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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