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院追出近40名受害女童、7名失職人員遭加重議處
調查過程中,監委發現這起案件其實早有徵兆。早在1996年,劉育成任職南投縣雲林國小期間,就曾傳出猥褻學生情事,當時確有數名教育人員知情,但沒有依法向主管機關通報,反而私下要求他調校、跟家長私了,結果讓他繼續留在教育界,持續傷害其他女學生。
而後劉育成轉任延平國小,又有2名遭性猥褻的女學生試圖向老師求救,然而時任校長與輔導主任同樣沒有通報,只是私下告誡他要「潔身自愛」。更誇張的是,這份記錄學生受害情形的「延平國小學生輔導紀錄」,竟然被當成不能說的秘密,一代一代放在輔導主任的抽屜裡,歷任校長都心知肚明,卻無人揭發。
校長僅告知「潔身自愛」 鎖在抽屜的秘密成為加害者
3位監委指出,這些知情卻不通報的教育人員,都違反了當時法律規定的通報義務。但南投縣政府一開始的態度卻是輕輕放下,認為「沒通報的校長情節輕微」、「主任只要通報校長就算盡責」,多數知情不報的人一開始根本沒受到任何懲處。
直到去年7月監察院發動質問、要求教育部與南投縣政府徹查究責後,教育部才成立「重大侵害學生人權事件專案小組」,督導南投縣政府重新檢討懲處標準。截至今年7月,相關違失人員共有7人遭到加重懲處,包括張姓校長記過2次、陳姓校長記過1次,另外陳姓及王姓校長、陳姓組長、王姓主任、魏姓教師等5人各申誡1次,其中陳姓組長還被裁罰新台幣3萬元罰鍰。
監委嘆:校園性別事件背後的結構性問題 包括「師師相護」
目前這起案件已有5名被害人獲得律師費或心理復健費用補助。教育部也因應此案,正式建立「重大侵害學生人權事件專案小組」的查察機制,未來只要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就會啟動這套機制:事件經媒體、社群或網路披露;行為人是校長或教職員工;或行為人、被害人有2人以上。這個專案小組會邀集兒少保護或相關領域的專家學者及律師,搭配教育部國教署業務單位共同組成,提供地方政府或學校諮詢與指導,希望類似案件不再重演。
3位監委也表示,這起案件暴露出校園性別事件背後的結構性問題,包括教育人員之間「師師相護」、包庇狼師的校園文化;師生之間權力不對等;教育人員性別平等意識不足;以及許多孩子在受害當下缺乏值得信任的求助管道,導致多年後才敢說出來時,往往已經超過刑事追訴期,讓正義遲遲無法伸張。
劉育成打造親民形象,但私下卻是一代一代的狼師。(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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