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長不滿報導指中共統戰操刀 怒提告不起訴、再議駁回
事件起因於館長近期在中國成立新公司、跨平台直播帶貨,並頻頻前往中國拍攝影片。某媒體獨家報導指出,中國高端茶葉品牌華祥苑集團簽訂500萬代言合約,中國網路巨頭網易公司則負責提供「智慧館長1號」,而其願意提供相關技術與資金支援,皆因背後有中共統戰部隊親自操刀,並以商業之名、行統戰之實。
館長對此指控報導的媒體記者「妨害名譽」並提出告訴。新北地檢署今年3月做出不起訴處分後,館長聲請再議,但案件近日遭到駁回。因當時報導指稱,「本報多次致電館長特助求證,電話皆處於忙線狀態,仍在持續聯繫中。」館長不滿表示,「記者打我助理電話,要確認事實到底是如何,結果沒接。然後自己就可以亂寫一篇新聞。」
館長屬具公共影響力人物 受社會公評檢視
根據處分書內容,館長長期活躍於各大社群平台,經常公開評論政治及社會議題,亦曾多次接受媒體專訪、參與公開活動,其言行對社會大眾具有相當影響力。加上他過去屢因政治立場或社會爭議成為新聞報導焦點,因此並非單純私人身分,而是具高知名度及公共影響力的公眾人物,其相關言論與行為自然應受到較高程度的社會檢視及公共評論。
不起訴書進一步指出,本次爭議報導主要討論館長是否與中國企業或相關資金有所往來,以及是否涉及中共統戰、資金挹注等情形,內容涉及國家安全、政治影響力及媒體監督等公共事務範疇。
檢方:報導涉及公共利益難認構成誹謗 主觀難認定損害名譽
檢方指出,近年中國資金是否介入台灣政治、媒體或意見領袖,一直是社會高度關注焦點,相關議題屬可受公評之事項;媒體若是在公共議題脈絡下進行報導或分析,且非出於私怨、惡意捏造,便難以直接認定構成誹謗。
針對館長質疑「記者致電求證卻未接通,仍逕自撰稿報導」一事,檢方則認為,記者確實曾嘗試聯繫當事人取得回應,且報導內容也如實呈現「尚未獲館長證實」的狀態,已採取兼聽雙方意見、揭露查證狀況的方式處理,難以認定記者主觀上具有損害名譽的犯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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