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地方法院表示,高雄市范姓市議員涉嫌貪污治罪條例案件,經橋頭地檢署檢察官聲請羈押,經法院訊問後,認被告涉犯要求、收受賄賂罪,嫌疑重大,所涉為重罪,並有逃亡及勾串共犯、證人之可能,但審酌現階段呈現之證據,考量比例原則後,命被告具保新臺幣120萬元,並限制住居、禁止與本案證人聯繫及接觸。
《自由時報》報導引述檢方說法,范織欽任高雄市議員期間,涉嫌向4家承攬公共工程的營造業者索取8至20萬元不等的工程回扣,若不從就會辦會勘,用「檢驗」缺失等名義阻撓工程進行,累計收賄金額近50萬元。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更多新聞: 快新聞/若有不慎恐致命!停電期間千萬別做「這7件事情」 專家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