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姓郵差母親:「我上訴才再加三(十)萬塊,(總共)才一百多萬,一個人...我就是很難過。」
前年出勤遭路樹壓死的孫姓郵差母親,老淚縱橫,一把鼻涕一把眼淚,哭訴求償這條路,花重金打官司,沒想到上訴後,法院也才多判賠償30萬。
孫姓郵務士母親老淚縱橫,哭訴官司打到二審才多判賠三十萬元。(圖/民視新聞)
孫姓郵差母親:「我光喪事就不止花四、五十萬,殯儀館一天兩千多,我今天很難過,今天我就是憨直不懂,人家才吃定我,心裡很難過,心裡難過到抽痛。」
郵差母親難過到胸口隱隱作痛,久久不能平復情緒。前年四月他的兒子,騎郵務車,行經彰化縣芬園鄉彰南路一段,遭路樹黃花風鈴木,當場壓中,頭部重創,送醫不治。痛失愛子的的媽媽,提國賠求償321萬,一審判賠146萬,上訴後公路局抗辯說地震下雨頻繁造成樹倒,是不可抗力因素,遭法官打臉,二審判再多賠30萬。
法官認定公路局疏於養護路樹,二審判公路局再賠三十萬。(圖/資料畫面)
孫姓郵差母親:「(所以現在賠償金不滿意)不滿意,今天我上訴才多三(十)萬,你想想看一百多萬差這麼多,一個人賺到退休難道只賺這些。」
求償321萬,官司打到二審,146萬再加30萬,還差一百多萬,讓孫姓郵差的媽媽實在無法接受,賠償金有沒有可能再翻盤,孫母這方已不得再上訴,就看公路局是否提出上訴!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更多新聞: 快新聞/才剛辭北市發言人!李政軒涉中市府洩密案 吳崢酸:生涯規劃包括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