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地鐵上驚見一對男女公然抓臀,不雅畫面全被拍。(圖/翻攝自Threads)車廂內公然摸臀 行徑全被直擊
根據《香港01》報導,日前香港鐵上出現一對男女公開做出不雅行為,從Threads上的畫面可見,一名身穿細肩帶短版背心的長髮女,下半身穿著淺卡其色短褲並搭配黑絲襪,坐在一名留有白髮的外國男子腿上,她上半身緊貼男方,然而仔細看卻發現,男子的手環繞女子的腰部,並伸進女方褲子裡盡情的摸,女子也沒有抗拒,兩人絲毫不在乎旁人眼光。
有網友在街上同一對男女在做摸臀的行為。(圖/翻攝自Threads)眼尖網友驚是「慣犯」
影片曝光後,大批香港網友痛罵,「是否可以報警告他們公眾地方行為不檢? 」、「在公共場合把手伸進女人的屁股裡,這種行為既噁心又荒唐。這是缺乏家庭教育的表現」、「道德淪亡」、「救命啊,真有的這麼噁心的人!拍他的樣子就對啦!」、「報警報警!」。隨後,更有眼尖網友爆料這對男女根本是「摸臀慣犯」。有網友PO出兩人登上地鐵前的畫面,當時男方就已在月台上拍打女方臀部;甚至還有網友加碼曬出等紅綠燈的照片,畫面中兩人身穿一模一樣的服裝,在街頭等紅綠燈時,男子的手同樣公然伸進女子的褲子裡摸臀,大膽行徑令人傻眼。
一對男女被拍到在香港地鐵做出不雅行為。(圖/翻攝自Threads)觸犯港鐵附例與刑事罪行 最高可處監禁半年
事實上,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148條「在公眾地方的猥褻行為」,任何人無合法權限或辯解,在公眾地方或公眾可見情況下,猥褻暴露其身體任何部份,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第1級罰款(2000元港幣/約台幣8000元)及監禁6個月。另外,根據《港鐵附例》第28H條「粗言穢語」,不得使用任何威脅性、粗穢、淫褻或使人反感的言語,或鬧事、行為不檢、行為不雅或作出使人反感行為,違者最高罰款5,000元(約台幣2萬元)。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不良行為,請勿模仿!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有關散布猥褻物品罪:
刑法第235條第1項:「散布、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
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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