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判決指出,健身教練夫妻2023年結婚並育有1子,目前另有離婚官司進行中。(示意圖非關本新聞/翻攝Pexels)
判決指出,人夫與人妻於2023年2月結婚,婚後育有1名子女,夫妻倆皆從事健身教練工作,目前另有離婚案件審理中,人夫主張該名軍人早在2025年2月8日就知道人妻已有配偶,卻仍在同月24日至26日間透過LINE與人妻親暱互動,25日更相約碰面,認為兩人的行為已侵害他的配偶身分法益,因此提告求償70萬元精神慰撫金。

- 女方辯稱,軍人先前花16萬元購買健身課程,後來要求退費,她為避免衍生糾紛,才持續聯絡並以親暱措辭安撫對方。(示意圖非關本新聞/翻攝Pexels)
對此,妻子否認婚外情,她聲稱丈夫過去曾使用她的姓名、照片及個人資料,在網路上營造她是單身女性的形象,希望藉此招攬健身課程,該名軍人後來也支付16萬元報名,沒想到軍人發現對方已婚後要求退款,她擔心雙方衍生法律糾紛,才持續與對方聯絡、安撫情緒,強調兩人沒有戀慕、肢體接觸或其他不當交往;軍人也辯稱自己起初只是因健身需求購買課程,且已完成7堂課,後來得知人妻的婚姻狀況及招攬課程的相關情形後,隨即要求退費,由於退款一再拖延,為了順利取回款項,他才不得不維持友善態度,並配合人妻的言語往來,雙方並不存在超越友誼的感情。

- 女方傳出「晚上舒服嗎」、「我今天很滿足喔」、「謝謝士官長唷」等訊息,對方則回「當然舒服呀,謝謝小可愛」。(示意圖非關本新聞/翻攝Pexels)
高雄高分院檢視雙方LINE紀錄後,卻沒有接受兩人說法,判決指出,2025年2月25日,軍人曾針對人妻所說的「忙兩個小時」回應「然後就可以見面啦」,隔日凌晨兩人的對話又出現人妻詢問「晚上舒服嗎」、「我今天很滿足喔」、「謝謝士官長唷」,軍人則回應「當然舒服呀,謝謝小可愛」,並搭配飛吻表情符號,法院進一步比對人妻先前在一審所述兩人一起前往KTV唱歌的情節,認定雙方確實曾經相約碰面,且從隔日的對話內容判斷,兩人在KTV的相處「非僅一般普通朋友之互動」,軍人雖提出Google帳號時間軸截圖,否認曾與人妻前往KTV,但法院認為時間軸可以自行編輯,又沒有其他事證佐證,因此未予採信。

- 法院認為兩人文字貼圖已有曖昧氛圍且相處「非僅一般普通朋友互動」,最終駁回上訴,維持女教練與軍人須連帶賠償丈夫20萬元判決。(示意圖非關本新聞/民視新聞資料照)
至於兩人聲稱親暱對話只是為了「處理退費」的說法,法院同樣不採信,法官認為兩人在LINE中夾雜文字及貼圖互動,傳達出的情境不只有互相關懷,甚至出現「表露愛意,營造曖昧氛圍」情形,並非單純為加速退費,已經超越一般社交往來界線,足以破壞夫妻婚姻共同生活的圓滿,最終法院綜合雙方職業、收入、教育程度、經濟能力,以及行為對人夫婚姻生活造成的影響與精神痛苦程度後,認定20萬元精神慰撫金較為適當,一審判人妻與軍人須連帶賠償20萬元,兩人不服提起上訴,高雄高分院最終認定上訴無理由,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不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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