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持刀掐脖逼女「口部運動」兩度侵犯全錄下!被補辯「床上和好」法官重判了
一名同居情侶在分手後,雙方爆發口角,沒想到竟演變成被持刀威嚇、掐頸、施暴並侵犯的恐怖事件。(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翻攝自Unsplash、Pexels)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與男友結束戀情後仍同住,沒想到竟演變成被持刀威嚇、掐頸、施暴並侵犯的恐怖事件。一名同居情侶在分手後,雙方爆發口角,沒想到男方竟持水果刀抵腹恐嚇、掐脖掌摑施暴,並兩度強行性侵得逞且全程錄影,女子在生命安全遭受嚴重威脅的極度恐懼下被迫屈從,事後提告揭發惡行,男子的下場也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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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持刀掐脖逼女「口部運動」兩度侵犯全錄下!被補辯「床上和好」法官重判了
女子與男友結束戀情後仍同住,沒想到竟演變成恐怖事件。(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民視新聞網資料照)


根據判決書指出,男子與女子前為同居情侶,具家庭暴力防治法之家庭成員關係。民國114年11月25日下午2點左右,男子擅自使用交往期間取得的鑰匙,開門進入女子租屋處,兩人隨即爆發激烈爭執。男子情緒失控,先是徒手狠掐女子頸部致其無法呼吸,並連續甩巴掌,隨後更抓起水果刀直抵女子腹部,喝令女子下跪認錯。在暴力威逼下,男子違反女子意願強行口部侵犯得逞,同時拿出手機錄下全程。

隔天(26日)上午7時許,男子明知女子歷經前一日的持刀威脅與肢體暴力,心理已處於深層恐懼與實力壓制之下,竟利用女子不敢反抗的心理,在租屋處再度強逼口部行為並侵犯得逞,且同樣以手機錄影記錄過程。

男持刀掐脖逼女「口部運動」兩度侵犯全錄下!被補辯「床上和好」法官重判了
男子利用女子不敢反抗的心理,在租屋處再度強逼口部行為並侵犯得逞。(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民視新聞網資料照)


審理期間,男子矢口否認加重強制性交罪責,辯稱兩人交往時向來習慣在激烈爭吵後透過床上親密行為來和好,甚至反指是女子先持刀揮砍,自己是為了防衛才奪刀抵肚,並堅稱下跪、親密行為及錄影都是女子自願。辯護律師也主張女子事後曾幫忙點外送、一起打電動,在電梯被拍到挽手親吻,且傳訊給學姊時帶有「哈哈哈哈」等語,足見男子主觀認定已獲合意。


然而,法院逐一勘驗事證徹底推翻男子說法。法官勘驗扣案手機影片發現,男子語氣極為不悅地質問「你在不爽?」,女子無奈回應「沒有,因為我一直很想吐」,隨後即遭男子強壓頭部。法官認定,若是真正意,絕不可能出現面露不悅與想吐的情形。此外,女子雙眼眶周圍布滿細微紅點、雙頰有明顯暗紅傷勢,搭配診斷證明書與證人證詞,足證暴力施虐屬實。

男持刀掐脖逼女「口部運動」兩度侵犯全錄下!被補辯「床上和好」法官重判了
法官勘驗扣案手機影片發現,男子語氣極為不悅地質問「你在不爽?」,女子無奈回應「沒有,因為我一直很想吐」。(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民視新聞網資料照)


法官在判決中深刻剖析親密關係暴力指出,女子遭掐頸至窒息、被水果刀抵腹威嚇,生命遭受極大威脅,身體自主決定權已蕩然無存;被害人在加害人的暴力陰影與絕對權力支配下,為求自保常會採取妥協安撫策略。女子曾向友人透露「假裝很愛他的話就沒事」以爭取安全脫身時間,辯方將這種受迫性的求生表象曲解為性交合意,完全是倒果為因。再者,女子面臨男子揚言殺害全家的威脅,且擔憂手機隨時被查閱,因而產生延遲、片段揭露細節的狀況,完全符合重大創傷被害人的防禦心理。

法官審酌男子罔顧女子性自主權,施加掐頸、掌摑、持刀抵腹等強暴脅迫手段,並兩度強制性交且錄影存證,犯後毫無悔意亦未達成和解賠償,就其所犯「攜帶兇器及對被害人為錄影而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8月;另就「對被害人為錄影而強制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4月,合併定應執行刑有期徒刑8年,扣案的手機及鑰匙均宣告沒收,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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