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議會前正副議長莊豐安、蘇澤峰,2017年時分別以不實合約購買房地,合計向鹿草鄉農會超貸4000萬,一審法院判1年5個月刑期,案經上訴今(16)全案定讞,確定須入獄。(合成圖/民視新聞資料照)
即時中心/徐子為報導
嘉義市議會前正副議長莊豐安、蘇澤峰,2017年時分別以不實合約購買房地,向嘉義縣鹿草鄉農會各超貸1950萬、2100萬元,兩人雖與農會達成和解,一審法院判1年5個月刑期,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16)日駁回,全案定讞,確定須入獄,嘉檢已通知2人18日到案執行,並啟動防逃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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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豐安在2017年議長任期內,透過同事及蘇澤峰介紹,在嘉義市西區以1500萬買了一間透天厝,不過他卻與建設公司私下談妥,簽下3300萬的不動產買賣契約,並且向嘉義縣鹿草鄉農會申請貸款。當時農會誤依該價格評估後,同意核貸1950萬元。
嘉義地檢署經調查後,認定莊豐安涉嫌超額貸款,依《刑法》詐欺取財罪嫌起訴莊豐安。
2人被控共同詐欺遭起訴,一、二審都各判處有期徒刑1年5月,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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