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憲法法院於週一就2月8日舉行的大選合法性挑戰進行宣判。該起爭議源自監察使(ombudsman)提出的請願案,主張選票上印製的條碼(barcodes)與快速反應碼(QR codes),可能被用來辨識選民選擇的候選人及政黨,恐已違反投票秘密性原則。
該場大選共有近3800萬名泰國選民參與,最終由總理 Anutin Charnvirakul 領導的泰自豪黨(Bhumjaithai Party)勝選,並籌組在國會500席中掌控逾290席的執政聯盟。針對選票爭議,選舉委員會解釋,加註條碼純粹基於安全考量,且若要辨識特定選民,必須取得另外獨立存放的票根。
過去20年間,泰國憲法法院多次處於政治動盪核心,曾做出解散主要政黨、判定2006年與2014年兩次大選無效等判決。學者與分析人士多數預期本次請願案遭駁回的機率最高,全國重新大選的可能性偏低。然而,即使判決維持大選結果有效,執政當局仍可能面臨公眾信任危機與持續攀升的社會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