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男童患有自閉症、過動症且發展遲緩,被母親交給表姊照顧,而表姊在2024年1月1日晚間,發現男童早餐吃泡麵,卻謊稱自己吃了吐司,竟失控暴走,先是掌摑男童臉部,又以塑膠棍抽打孩子的頭部和背部。
而兇手施暴後仍未罷手,還要求男童半蹲及交互蹲跳,折磨時間長達近3小時,男童最終癱軟在地、嘴唇發白陷入昏迷,表姊竟還傳訊息給同居人,稱男童「換不到氣缺氧」、「我想怎麼辦要死了」,字句後方甚至附上「搥地大笑」的貼圖,讓男童昏迷一夜後才送醫。
被送到醫院時,男童已失去意識,經緊急救治後仍因顱內出血與腦髓壞死身亡,醫護人員更在孩子身上發現21處新舊傷痕而立刻報警,警方則將表姊逮捕,一審判處12年有期徒刑。
表姊不服上訴,稱表弟為早產兒、照顧難度極高,自己過去數年傾注無數心力陪同復健,甚至協助表弟脫離身障身分,還聲稱孩子生母同意她適度體罰,當晚孩子昏迷只是自己「誤以為運動過度熱衰竭」才延誤送醫,強調自己是長期承擔照護高壓一時失控,苦苦哀求法官予以減刑。
高分院法官則認為,表姊長期照顧表弟的付出縱屬事實,但在法律與道德上「生活照料與殘酷暴力絕不能功過相抵」,且表姊過去就曾因不當體罰接受過親職教育,明知表弟體力弱於常人,卻仍施暴數小時,甚至在孩子倒地之際還能傳貼圖嘲諷,顯見對生命的漠視。
法官認為,法律所保障之懲戒權絕不可跨越人身安全的法制紅線,縱使生母曾私下委託管教,也絕無可能授權其進行致命施暴。合議庭認定一審依傷害致死罪判處12年徒刑量刑妥適,表姊上訴全無理由,依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全案仍可上訴。
延伸閱讀
免責聲明:本文為合作外稿授權《民視新聞網》原文轉載,如對內文有任何疑問請逕與原作單位確認。
更多新聞:快訊/沈伯洋真的被監控 北檢查出2名香港人跨海委託大愛徵信跟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