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沒有罵髒話也算「職場霸凌」?律師王至德指出,主管只要有不合理的工作分配、刻意架空或孤立員工,就可能構成職場霸凌,「不要以為職場霸凌一定要集滿十次才能兌換一次成立,有時候一次,就已經很夠了」。
近日律師王至德在臉書粉專「法老王-王至德律師」發文分享,曾有員工因下班後沒有回覆主管的訊息,結果遭到主管在眾人面前以激動語氣大聲指責「說謊、欺騙、裝死」,時間長達近30分鐘。案經法院審理後,認為主管在公開場合長時間斥責員工,已構成重大羞辱,即使沒有證明類似情況反覆發生,仍可能成立職場霸凌。
王至德進一步表示,另一種更難判斷的情況,是主管將「管理權」當成排擠員工的工具,例如先分派大量工作,讓員工難以負荷,之後又突然抽走工作,讓對方被架空、孤立,甚至以「覺得不公平可以離職」回應員工的質疑。對此,若法院認定這些行為是刻意針對特定員工,且已超出合理管理範圍,同樣可能構成職場霸凌。
王至德提到,有些主管不會直接辱罵員工,而是逐漸不讓特定員工參與會議、不提供工作資訊,或刻意減少工作分配,讓對方在職場中被邊緣化,雖然單看每項行為,主管似乎都能提出正當理由,但若將事件串聯起來,就會發現只有特定員工持續受到不公平對待。
王至德也分享新竹一起案例,主管在多人都能聽見的辦公室裡情緒失控,對員工大聲咆哮、言語貶低,公司調查後認定涉及職場暴力及霸凌,並予以懲處,法院後續也採認相關事實。王至德強調,判斷職場霸凌的重點,從來不是「到底有沒有講出哪一句髒話」,而是行為是否涉及公開羞辱、反覆貶低、針對特定人,進而讓工作環境變得充滿敵意。
因此,王至德提醒,企業收到申訴時,不應只追問「主管到底有沒有罵人」,而應該檢視「這幾個月,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才能釐清主管究竟是正常管理,還是藉管理之名排擠特定員工,「如果一份職場霸凌調查報告,最後只是在找主管到底有沒有講三字經,那大概從第一步就走錯了」。
延伸閱讀
免責聲明:本文為合作外稿授權《民視新聞網》原文轉載,如對內文有任何疑問請逕與原作單位確認。
更多新聞:不漠視喘、咳、累症狀 醫:高風險族群及早檢測 掌握肺纖維化治療黃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