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及黃之鋒遭判10年,梁文傑今日下午在陸委會記者會表示,對於香港政府指控黃之鋒觸犯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並遭香港法院重判10年,表達強烈譴責與憂心。
香港前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圖/民視新聞資料照)梁文傑指出,黃之鋒先前因反送中運動,遭判處4個月至13年半不等的刑期,後來又因民主派初選案被判刑4年8個月,自2020年底遭到關押至今,今年已經30歲。如今,中共和香港政府持續利用港版國安法,對黃之鋒羅織罪名,進行無止境的政治追訴,損害香港的國際形象與法治基石。
他進一步表示,等到黃之鋒服刑期滿出獄時,已經是10年後,屆時將年滿40歲。一個人從24歲一路遭到關押,直到40歲才重獲自由,所承受的人生影響難以想像。
最後,梁文傑呼籲中共和香港政府,應停止對民主派人士的打壓與司法迫害,終止以國家安全為名的政治濫訴,保障港人應有的基本人權與言論自由。
更多新聞: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 香港學運領袖黃之鋒料再被判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