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州長 Gavin Newsom 於今年9月10日簽署「第1709號法案」(Assembly Bill 1709),禁止社群平台向16歲以下未成年人提供可能導致強迫性使用的「心理剝削功能」,例如演算法個人化推薦以及影片自動播放功能,並要求刪除包含這些功能的兒童帳號。該法預計於2027年1月1日正式生效。
然而,Google、Meta及TikTok於週三分別向法院提起訴訟。三家科技巨頭主張,該法強迫平台配合加州政府偏好的內容呈現方式,違反了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保障的言論自由,同時也違反聯邦《通訊端正法》(Communications Decency Act)第230條對網路平台免於承擔用戶內容責任的保護條款。
唯一被列為被告的加州檢察長 Rob Bonta 辦公室表示正在審查訴狀,並強調將堅定捍衛這項保護兒童網路安全的常識性法律。目前Google在聖荷西聯邦法院提告,Meta於舊金山提告,TikTok則於洛杉磯提告;相關科技公司目前仍面臨數千起訴訟,遭指控誘使兒童成癮並引發焦慮、憂鬱甚至自殺等心理健康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