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瞻條例草案三讀!  期程預算減半4年4200億
鬧那麼多天還不是一樣

經過兩日協商,今(5)日立法院10點起院會開始進行廣泛討論,並接續逐條發言、表決,於晚上7時左右,三讀通過「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草案。


昨晚協商,朝野於第7條達成共識,確定前瞻實施期程及預算規模,從8年8900億,縮減為4年4200億。4年期滿後可續編,期程及預算需經立院同意,且不得超過前期期程及預算,以特別預算方式編列,即二期八年不得逾8400億。


此外,第4條前瞻建設項目也明定,包括軌道建設、水環境建設、綠能建設、數位建設、城鄉建設、因應少子化友善育兒空間建設、食品安全建設,以及人才培育促進就業之建設等八項。其中「軌道建設」項目,國民黨於逐條表決時,仍堅持縮減預算為總預算的三分之一,但仍遭民進黨團以人數優勢否決。


前瞻條例草案三讀後,行政院最快明日將「特別預算法」送至立院,以便第二次臨時會(12日)如期舉行。第二次臨時會將以審查「特別預算法」為主,屆時行政院長林全將赴立院報告,力拼前瞻計畫後續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