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豐金弊案偵結 何壽川遭求刑12年
永豐金前董座何壽川。(資料照)

何壽川等相關四人,兩個月的羈押期期滿,檢方決定不再聲請延押。

更多新聞: 內湖污水廠傳弊案 違反合約使用中國貨

永豐金超貸三寶建設53億元弊案,台北地檢署歷經兩個月調查,今(17)日起訴永豐金前董座何壽川等19人,因三寶董事長李俊傑、元太前董座劉思誠皆未到案,檢方也依法發布通緝。

其中何壽川遭具體求刑12年,併科3億6000萬罰金、何壽川的特助陳佳興被求刑10年,併科2500萬元罰金,另名被告游國治也被求刑9年,併科3000萬元罰金。

檢調調查,永豐金旗下的永豐金租賃,自2009年起,涉嫌透過子公司陸續貸款50多億元,給三寶董座李俊傑的境外紙上公司JR,鉅款又大多流入李俊傑上海1788大樓的Star City(簡稱SC)控股公司,其中更包括子公司元太科技(8096)砸下的850萬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