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機查獲超帶人民幣4.5萬 通通沒入國庫
關務署台北關與航警局安檢大隊,查獲2件超帶人民幣出境案,一共沒入人民幣現鈔4萬5千元。這也是洗錢防制法,從上個月28日修訂生效後,首度查獲出境超帶人民幣案,提醒旅客,出入境,千萬別攜帶超額現金或鑽石、黃金,以免被沒入或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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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著一張一張紅色鈔票,仔細一看,可不是新台幣百元鈔,而是中國人民幣100元,光這一桌,就有349張,桃園機場又有出境民眾超帶現金,被海關查獲後,通通依法沒入國庫。
  
攜帶民眾:「(你都不知道這件事情喔),我都不知道,因為我一直都在國外啊,(現在怎麼辦就直接沒收了),不然要怎麼辦。」

34900元的人民幣,等於新台幣15萬多,雖然民眾覺得冤枉,但依照洗錢防制法新制規定,從6月28日開始,出入境旅客最多只能攜帶2萬元人民幣,或是新台幣10萬元、外幣等值1萬美元,但關務署台北關與航警局安檢大隊,陸續查獲兩起案件,共沒入人民幣現鈔45230元。這也是洗錢防制法在修訂生效後,首度查獲出境超帶人民幣案。

攜帶民眾:「因為我一直都以為進來是2萬,我每次去中國大陸,或說回來的時候,都會一點點一點點,我想說這次會去比較久,乾脆就直接全部拿過去。」
  
男子不斷解釋,但無濟於事,6月30日也有台灣旅客攜帶4萬元人民幣,結果超額2萬,遭到沒收,加上這次出境的兩起,共有三件違規,提醒旅客,出入境時,可別攜帶超額現金或珠寶、黃金,以免被沒入,或處以罰鍰。


(民視新聞周秉瑜桃園機場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