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於斗六市鎮北路與萬年路交叉口的號誌燈,上面並沒有紅燈右轉燈,但是燈柱上卻有一個綠色標示牌,告訴機車騎士,在這裡就算是紅燈,機車也可以右轉。
原來這塊標示牌,是多年前在民意代表要求之下設立,為了紓解尖峰時期的車流量。不過有一位網友po文表示,騎機車紅燈右轉,被警察攔下來告誡一番,說不要再這麼做。雖然員警沒有開出罰單,但是民眾還是覺得很困惑。
員警取締交通違規,依據的是號誌,但是號誌與告示牌背道而馳,連警察都覺得困擾。在告示牌拆除之後,警方也提醒當地民眾注意,不能再紅燈右轉,否則會被開單,除非相關單位會勘之後,設置了紅燈右轉燈,到時候民眾再依燈而行就沒問題。
(民視新聞/鄭孝欽 雲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