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李在鎔行賄案 檢方求處12年徒刑

南韓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今年(2017年)2月底時因涉嫌向前總統朴槿惠和她的親信崔順實行賄,遭到逮捕,南韓檢方在今天(8月7日)對李在鎔求處12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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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在鎔被控2015年,向朴槿惠和崔順實行賄430億韓元、約台幣12.4億,促使政府出手協助三星集團合併旗下子公司,以鞏固李在鎔在家族企業中的地位。雖然李在鎔一概否認指控,但今天首爾中央地方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時,獨立檢察官還是對李在鎔,以行賄罪求處12年有期徒刑。預計此案將在本月27日,李在鎔羈押期滿這天正式宣判。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