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泓旭」對比「李明哲」案 台灣、中國法治差很大!

李明哲今天(9月11日)在中國岳陽出庭應訊,並當庭被認罪,而且全程直播。律師分析,中國是要向聯合國宣示,李明哲沒有被強迫失蹤,並向台灣宣告,李明哲確實有犯案。不過很顯然,可以看出李明哲的供詞受到安排和逼迫,也沒有無罪辯護的空間。相較於台灣處理周泓旭共諜案,台灣司法和中國真的差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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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發起要求釋放李明哲,廢除顛覆國家政權罪,向中國政府嗆聲,時機就在中國審理李明哲,全部直播放送法庭偵訊過程的這一天,不只香港,我國的律師黃帝穎,看到這一幕直播秀也直呼不單純。

黃帝穎認為,中國藉由直播定罪李明哲,不讓他有無罪辯護的空間,在人權標準的檢驗上來說,是不及格的,但這樣的行為,除了要對台灣宣示,也對聯合國禁止強迫失蹤有個交代。對比15日台灣將一審宣判的「政大生共諜案」,中國學生周泓旭多次刺探公家資訊等機密。罪名上,兩人都是「涉及國家安全」而遭到逮捕,但是審理過程卻是差很大。

比一比,周泓旭涉嫌刺探台灣外交情資,違反國家安全法,羈押當日台灣立刻通報中國,從未失聯;而李明哲被冠上「顛覆國家政權罪」,在中國被失蹤過了10天,中國才證實抓人,但沒有通報明確下落。

同樣是涉嫌共諜案,中國蠻橫的處理方式,也讓人看到台灣和中國有多麼不同。

(民視新聞/陳尹柔、黃啟豪 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