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轟警車亂開警示燈 當地居民打臉:很正常

花蓮縣有議員日前在臉書上發文罵警察,亂開「警示燈」,原來是她在鄉間道路上,看見有警車一路上,都開著警示燈,跟了3個路口,原本以為是發生大事情,但下車了解才發現沒事,讓議員不滿警方職權濫用,氣得PO網!

員警開警車出門,打開警示燈,這個舉動,竟然遭到議員PO臉書大罵,這樣的行為很惡劣。

上頭寫著,在鄉間小路,看見警車一路開著警示燈,經過3個路口,讓碰巧撞見的議員游美雲怒批,沒事把警示燈開著玩,很惡劣!

雖然花蓮警局出面表示,2名員警是正在執行巡邏勤務,但議員認為鄉下地方大開警示燈,會引起村民恐慌,但問問當地民眾立刻被打臉。

民眾表示,覺得這很正常,一般來說開車在路上,看到警示燈也都知道是警察在執勤,所以基本上他們不管開車快或慢,看到警示燈都會注意路況。

警方翻出法條,依照警政署規定,平時警車巡邏時,就得打開警示燈,提高用路人的見警率,在執行緊急任務時,則是要將警鳴器和警示燈一同開啟,雖然有網友認為是議員大驚小怪,但議員說,這是鄉下的風俗民情不同,或許警方剛好藉此傳達正確觀念,開警示燈不是濫權,是提醒大家多注意。(民視新聞吳政諺花蓮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