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大突破! 被害人將可全程到庭訊問被告

司改國是會議,積極呼籲推動「犯罪被害人訴訟參與制度」,如今司法院訂定出草案初稿,針對侵害被害人生命、身體、自由,像是殺人、妨害性自主等案件,被害人或家屬都能享有全程到庭、訊問被告甚至對量刑表達意見的權利,另外更設計出保護被害人措施,未來家屬也能陪同出庭。

無助的小女孩,身為被害人,面對法律訴訟卻總是茫然被動,透過情境劇,點出心中無奈,如今「犯罪被害人訴訟參與制度草案初稿」出爐,讓被害人有機會全程參與表達意見。

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透過閱覽卷宗,了解偵辦的過程,在審判程序當中,他也可以到庭來陳述意見,對於犯罪事實科刑表達他的意見,甚至可以來直接訊問被告。」

草案初稿包括被害人參與訴訟的部分,不但可以全程參與準備跟審理過程,對證據也能表達意見,甚至還有訊問被告,以及量刑輕重發表看法的機會,至於保護被害人的部分,公開審理過程也將特別保護被害人隱私,對於情緒不穩的當事人,家屬不但可以陪同,還能夠代為表示意見。

司法院刑事廳廳長蘇素娥:「一般的保護,我們特別注重的是,隱私權的保護,還有在法庭上的安全隔離措施,希望可以轉介到修復性司法,以及給他們調解的機會。」

初步聲請參與訴訟的類型,以侵害被害人生命、身體、自由及性自主為主,像是殺人、妨害性自主案,加強被害人參與訴訟的制度,要讓法官更能傾聽當事人的聲音。(民視新聞黃國誠、郭南宏台北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