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姓民眾的住家,位在台中市南屯區,他與太太幫人家帶小孩,夫妻倆照顧1男2女,一共3個小朋友,平時就在這透天厝的2樓,讓3個小朋友活動,地上鋪了軟墊,環境也維持普通程度的整潔,不過其中一位呂姓2歲半男童,星期五傍晚,由爸爸接回,卻被發現兩邊臉頰都有傷痕。
男童的右臉頰,有三道指甲抓傷留下的血痕,還有大片瘀青,爸爸質疑是被甩巴掌,左臉頰還有一道指甲抓傷的痕跡。
呂姓男童父母,因為在大賣場工作,沒有空照顧小孩子,所以以1個月1萬4000元的價格,從2017年6月開始,委託廖姓夫妻,在家長上班時段,幫忙顧小孩,社會局查出來,這對夫妻是無照保母,已經觸法。
雖然鄰居以及另外一名女童的爺爺,都幫廖姓夫妻說話,但是夫妻無照當保母是事實,社會局將追究責任,呂姓男童則由父母帶回彰化老家,由奶奶照顧。(民視新聞徐秘康、蔡枘埏、李文華彰化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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