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期住宿券不能用? 控業者態度差、掛電話

台北有一名郭小姐網上爆料,說自己日前在網路上買了一張宜蘭礁溪溫泉的住宿券,後來過期了,她還特別打電話確認,業者表示,可以加價使用,但他事後要預約住宿,卻被業者拒絕,說過期的住宿券不能使用,甚至還掛她電話,但業者出面強調,說當天是因為客滿了,不是不給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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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出過期的溫泉住宿券,郭小姐很氣憤,當初明明有先詢問過業者,說過期票券可以使用,但到了真的要訂房時,情況並非如此。

投訴人郭小姐:「當下他(櫃檯)是跟我說,他可能要問一下主管,我再打電話過去的時候,是直接一位男性主管他接電話,他說他知道(券過期),但這個券是沒辦法使用的,我當下是覺得滿錯愕的。」

郭小姐當初在臉書社團上,以1900元團購買下的溫泉住宿券,不但可以住宿、還送兩客早餐,只是假日使用需要加價1000元,但需要事先打電話預約,使用期限只到2017年6月2日,不過,即使過期了,也能補差額入住,但等到郭小姐要訂房時,卻被掛電話。

投訴人郭小姐:「他就是反應還滿激烈的,就說反正從頭到尾就我一個主管,我說不能使用就是不能使用,直接把電話就是,啪,就掛斷了,我真的一直從頭到尾,都還一直跟對方強調,我的住宿券是過期了,可是因為它上面是寫說可以用的,所以我才會打電話去詢問。」

飯店業者:「因為當天的話,我們住宿是客滿的沒有房間,小姐就說他要找主管,就比較晚回電給他,可能就是言語上有發生糾紛。」

實際走一趟溫泉飯店,業者強調,因為郭小姐想預定的那天,旅館早就已經客滿,無法再讓郭小姐入住,還大吐苦水,說這是前一任的老闆私下發行的旅券,他們每做一張就得賠一張。

飯店業者:「這前業者他自己印製的,所以基本上這一張,我們是拿不到錢,收一張也是賠錢的部分。」

消保官表示,會請業者在15天內妥適處理。

儘管業者澄清,但消保官已經介入調查,同時也提醒民眾,看清楚票面內容,選擇有履約保證的旅券,才不會花了錢,沒享受到,還得受氣。(民視新聞蘇晟維、沈建宏、黃富溢台北-宜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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