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了餐券卻不能用?燒肉店:前員工偷賣的

買了餐券卻不能使用,這是怎麼回事,新竹有一位莊小姐因為喜歡去燒肉店吃飯,2年前花了3000元,買了10張面額300元的餐券,餐券上明明沒標示有效日期,沒想到時隔2年,拿著餐券到餐廳用餐,結帳時卻被店家拒絕,理由是這是前員工偷賣的餐券,讓消費者氣的找消保官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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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鮮肉片舖滿一桌,在烤盤上烤到油花四濺,這間位在新竹的燒肉店,原本因為食材種類多,加上服務好常常客滿,不過現在因為一張餐券,讓老客人好生氣。

餐券上寫著貴賓券,每張面額300元,能在燒肉及鍋物店使用,翻到背面,也蓋了統一發票專用章,使用須知上也沒有標明有效期限,但新竹卻有一位莊小姐上網投訴,帶著2年前花3000元買的10張餐券到燒肉店消費,竟然被拒絕。

為了維護商譽,店家親自出面解釋,因為賣餐券的員工已經離職,交接不清楚才會造成誤會,事後已經把過去購買餐券,有留下連絡資訊的客人,一一聯絡退款,要避免再度產生糾紛。

只不過消保官也提醒,除非公司倒閉更換負責人,否則售出的餐券,只要有蓋店章都具有法律效力,店家在處理時也必須更仔細,以免不小心觸法。(民視新聞葉興凱新竹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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