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龍潭縱火燒全家 翁仁賢二審仍判死

2年前除夕夜,縱火燒全家的嫌犯翁仁賢,二審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嫌,維持死刑判決!家中排行老么的翁仁賢,質疑父母長期偏袒哥哥,竟然在除夕夜,家人團聚時,潑汽油、縱火燒全家,造成父母等6人死亡,高院認為翁仁賢偏執的自我人格,難以教化,判處死刑,但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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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火燒死自己父母,姪子姪女看護等6人,犯下弒親大罪的嫌犯翁仁賢,遭逮捕後一臉不在乎甚至偷笑,完全沒半點悔意,二審法院審理後,再度判他死刑。



2016年除夕夜,桃園龍潭這處古厝驚傳火警,一共16位家人圍爐吃年夜飯,翁仁賢在飯廳的唯一出入口,潑汽油點火,包括父母看護等6人死,哥哥等4人受傷。



法院審理發現,排行老么上面有4個哥哥2個姊姊的翁仁賢,曾做電子、汽車等行業,但因自恃甚高、不願被管,全都做不久,創業開店,遇上挫折就收攤不做,選擇在家中務農,自認付出最多卻不被重視,累積的怨恨不滿最後爆發,二審判決理由在於翁仁賢偏執自我人格,難藉司法教化改變,習慣把挫折轉向敵意攻擊,難以再社會化,才會判處死刑。

翁仁賢桃園老家,沒人在家,無法得知家人對判決回應,審理過程翁仁賢律師團,曾主張他怕自己生不如死,才會要求判死,法官不應該順被告的意,判他死刑,總總辯解理由,就是希望被告能逃一死,如今結果出爐,維持死刑判決,但仍可上訴。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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