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男在台殺女友棄屍 引渡來台受審有難度

香港男子陳同佳,在台灣殺害女友棄屍,主要司法管轄權在台灣,但礙於台港間不適用兩岸司法互助協議,香港兇手要引渡來台,難度恐怕不小,而陳同佳因為涉及竊盜罪遭逮捕,不少香港網友擔心可能48小時就得放人,也因為香港只有終身監禁沒有死刑,網友幾乎一面倒,希望嫌犯來台受審接受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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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殺害女友的陳同佳,因為盜領女友存款,被香港警方依竊盜罪逮捕,戴上頭套露出眼睛坐在警車裡,一臉茫然,警方重回他的住處搜索,鄰居不敢相信,平常跟女友感情不錯的男子,竟會是殺人兇手。

陳姓嫌犯鄰居表示,「感情不錯,感覺他們很年輕害羞,有時經過他們會小聲說話,有點驚嚇,想不到那個男子會殺人。」

礙於香港只有終身監禁,沒有死刑,針對殺人棄屍案,香港網友幾乎一面倒,支持台灣將他處以極刑,毫不客氣的要兇嫌殺人償命,強調這種人是不定時炸彈,希望能把他送來台灣判死,但也有網友注意到台港無引渡條例,香港警方最多只能拘留48個小時。

「殺人罪的部份,證據通通在台灣,如果香港只辦他竊盜罪的話,那其實也沒有符合所謂羈押,把他可以抓起來這些條件,很可能很早就把他釋放掉了,如果香港這邊,也不願意把犯罪行為人,引渡到台灣來,其實台灣的法院或是檢察官這邊,也只能夠就發布通緝,讓他有一天到案以後,才有辦法再將這個案件,繼續往下走。」──律師 劉韋廷

英商林克穎在台灣撞死孝子,潛逃英國後,台英雙方簽訂引渡備忘錄,能不能引渡回台,還在蘇格蘭法院更審,而港籍陳同佳在台灣殺害香港女友,雖然台灣有司法管轄權,但因為兩岸司法互助協議不包括港澳,要引渡兇手來台受審,恐怕有難度。

「我想如果士林地檢署,有提出司法互助請求的話,我們也不排除向香港,提出緝捕遣返,也希望香港能給予最大的協助。」──法務部國際兩岸司副司長 孟玉梅

目前台灣方面還沒接獲香港的司法請求,香港殺人兇手台灣犯案,要將他繩之以法,除非對方自願來台,不然一切都是未知數,而香港警方目前也還在蒐集證據,要看看兇嫌是不是先在香港密謀殺人,才有機會定陳同佳的罪。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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