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撞死人僅判1年8個月  死者家屬不滿

前年12月,台南發生一起酒駕撞死孝子的車禍,一審判決最近出爐,卻讓被害人家屬相當不滿,一審法官認為肇事者年紀輕,沒有前科,犯後配合調查且坦承犯行,符合自首減刑的規定,判處1年8個月。被害人家屬認為判得太輕,而且賠償金都還沒談成,決定要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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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順的兒子被人撞死,法官卻輕判,讓家屬無法接受,2016年的12月,肇事者林聖凱當天生日,和朋友喝了酒之後,開著白色BMW載著罹癌的父親要去做化療,結果行經永康區富強路二段時,逆向撞上蕭建元所開的小貨車,導致蕭建元傷重不治。

台南地院法官一審判決,認為林聖凱年輕,沒有前科、有悔意,犯後配合調查且坦承犯行,符合自首減刑的規定,判處1年8個月,讓被害人家屬大為不滿。

死者家屬說,車禍當時林聖凱並沒有報警,不明白為何能減刑,而且雙方賠償金也沒談攏。肇事的林聖凱經常在臉書中PO出名車的照片,臉書名字還取做「搖搖欲醉」,似乎平常就愛喝酒。

兒子酒駕撞死人,而且開的還是價值300萬的名車,肇事者母親澄清家境並不富裕,住的是老舊透天,而當時罹癌的先生也已經過世,也強調兒子不是壞人。但不管是不是富二代,撞死人就該付出代價,死者家屬決定要再上訴,替死去的親人討個公道。

(民視新聞/南部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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