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個古蹟都是你的畫布?魏嘉賢譴責不法行為

花蓮縣定古蹟自由廣場圍牆,遭不明人士噴白漆、塗鴉,市公所已向警方備案,希望透過監視器畫面揪出惡意行為,花蓮市長上午來到現場,譴責不法行為,據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毀損古蹟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最高20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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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更名為自由廣場的花蓮舊監獄,整面黑牆在當地已經成了地標,但是前卻被不明人士用白漆塗鴉,圓圈圈裡面打了叉,還有直接畫上一條白線,甚至連旁邊的圍籬都亂塗一通,空白的牆面都被當成畫布.市公所接獲消息立即報案,對於歷史古蹟被破壞,民眾看了直搖頭。

花蓮監獄設立於民國26年,當時名為「臺北刑務所花蓮港支所」,民國47年才改名「臺灣花蓮監獄」,監獄收容重刑犯與花東地區受刑人長達40多年,民國71年,花蓮監獄搬遷後,這裡被視為人權發展演化,重要物證及地方發展史上的重要證據,具有歷史文化藝術價值,現在則是花蓮民眾散步休閒的好地方。

花蓮市長魏嘉賢:「非常有歷史意義、紀念價值的古蹟,歷經了多任市長,把舊監獄改成自由廣場,也希望能夠帶給所有民眾記住當時。」

花蓮市政府文化局副局長曾之妤:「依照文資法103條規定,破壞古蹟的話,他必須有處以,2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罰金50萬以上,2000萬以下的罰金。」

在歷史古蹟亂塗鴉,到底誰做的,花蓮市政府希望透過監視器揪出惡意行為,也呼籲民眾愛惜古蹟,不要以身試法。(民視新聞吳証諺花蓮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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