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新制上路! 洗衣機、馬桶須具「省水標章」才能銷售

四月新制上路!經濟部水利署表示,從4月1日開始,洗衣機、馬桶必須具備省水標章,才可以銷售,官員估計,改用省水標章產品後,不只創造144億元年產值,每年可節省水量1561萬噸,而違反的製造商和通路商,最高可處罰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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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有省水標章的馬桶,節水效果顯著,水利署表示,4月1日開始將強制銷售通路,販賣省水標章的洗衣機和馬桶,如果被查核銷售沒有標章,就會面臨4~20萬的罰款。

經濟部水利署副署長王藝峰:「去年9月就預告,今年4月1日起,占家庭用水量41%的馬桶、洗衣機必需具備省水標章才能銷售。」

官員表示,為宣導使用省水標章產品,去年就要求通路商,設置省水標章產品專賣區,鼓勵民眾選購省水家電。以洗衣機來說,一般型用水每公斤35公升,但有省水標章的,只要15公升,另外一般型的馬桶,每沖一次用水12公升,省水標章只要6公升。

經濟部水利署副署長王藝峰:「我們估計一年省水量可達1561萬噸,這1561萬噸就比明德水庫蓄水量還多。」

全民一起節約用水,因為擁有省水標章的洗衣機、馬桶,市占率已經提升到84.9%和91.4%,可以省下下770萬噸和791萬噸的水資源,預估累積節水量,110年可到6200萬噸,120年達到2億噸,對環境永續發展來說,可說是有一定成效。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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