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拿假錢到福利社買飲料,意圖洗錢,等到重施故技當場被逮,通報警方向上追查。
霧峰分局偵查隊長陳文哲:「學生第一次有使用成功,他透過友人的介紹,用匯款的方式,上游的犯嫌則使用郵寄包裹的方式到超商來提領。」
學生否認是偽鈔集團成員,聲稱起了貪念,以1000元真鈔換6000元假鈔,想謀取暴利,校園出現偽鈔,警方重視,查出偽鈔來自雲林,隨即收網抓人,逮捕12名犯嫌。
有蓋紅色指紋的,就是假鈔,使用普通彩色影印,不是色澤偏淡、就是字體或防偽線模糊,其實只要仔細看,摸一摸,還是能分辨真假。
霧峰分局偵查隊長陳文哲:「目前有些編碼是相同的,都是以彩色列印的方式,嫌犯也故意把它弄的舊舊的,誤導民眾。」
雲林警方起出260萬元假鈔,已知有35萬流入市面,使用範圍遍及中彰投、雲林、嘉義等地,行使偽造貨幣,刑責3年以上,10年以下,罪很重,不要因小失大。
(民視新聞/賴政坤 台中報導)
更多新聞: 海巡破歷年最大偽鈔走私!驚見近3億日幣偽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