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間9點多,一輛機車從巷口騎了過去,卻突然停了下來,接著又倒退嚕,不敢往前,原來定睛一看,就看到一隻白帥帥的公雞,悠悠晃晃、逛大街,流浪狗、流浪貓,民眾見怪不怪,但流浪雞...,這恐怕碰不得。
民眾連忙通知動保處的人員,把流浪雞帶回去,事實上,不只雞,還有鴨,原來是民間習俗中,如果直系親屬一年內有2人過世,喪家就會辦「祭三喪」,或稱「祭草人」的儀式,但儀式上的活雞活鴨,在儀式結束後,被任意丟棄,成了流浪雞、流浪鴨,以新北市為例,板橋殯儀館附近及三重環河路,都是熱點,光是今年,就有14起救援案,平均每一個多星期就有一件。
無辜的流浪鴨,在動物之家活蹦亂跳,等著被人領養,但辦過儀式的鴨,讓領養人敬謝不敏,也讓動保處相當頭大,其實像這樣放生雞鴨,比照棄養貓狗,都可依動物保護法,重罰3~15萬元,而且如果有人檢舉,檢舉人還可以依法得到50%的檢舉獎金。
新北市動保處長陳淵泉:「如果把雞鴨棄置在街頭的話,我們依照動保法可以罰3~15萬,所以大家不要掉以輕心。」
畢竟時代不一樣了,這些被路邊放生的雞、鴨,何其無辜。
(民視新聞/蘇晟維、沈建宏 新北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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