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民視最新聲明:斷訊事件殘害台灣新聞自由 台灣寬頻須承擔百分百責任

依通傳會5月11日指示,民視公司今(14)日上午10時由董事長郭倍宏博士親自出席,於通傳會與台灣寛頻公司進行協商,會後聲明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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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過去四個月協商期間,「不斷訊、不下架」是通傳會對民視和台灣寬頻一再強調的最高準則,然而台灣寛頻於5月4日凌晨零時起,「既斷訊又下架」民視新聞,且沒有遵照法定程序預先做跑馬的公告,對通傳會的規定及台灣法律視若無睹;所以此次民視新聞頻道持續斷訊,百分之百的責任須由台灣寬頻承擔

第二:事不過三,如果通傳會再一次不分青紅皂白地就斷訊事件對民視警告或開罰,罔顧四個月來民視忍辱負重、積極配合通傳會保護收視戶權益的事實,民視在此鄭重聲明:這個殘害台灣新聞自由、原本完完全全須由台灣寬頻承擔的過失,從此以後就由通傳會概括承受,而民進黨的蔡英文政府當然也責無旁貸、難辭其咎!

第三:民視新聞的定價非常單純,從去年12月底公佈迄今完全一樣,過去二十年向頻道代理商收取的授權金也是一樣,就是每月每戶兩塊錢;這是民視新聞給予全國所有系統台一致的價格,依公平交易法規定必須遵行。如果台灣寬頻能夠提出前三年的授權合約影本,證明民視新聞確如他們所言係免費頻道;或者如果他們能證明支付收視率遠比民視家族為低的三立頻道費率不是每月每戶24元、而是比每月每戶兩塊錢更低廉,那麼民視也可以考慮給予全部系統台同樣的折讓。

第四:如同 2018.4.26 的公開聲明一樣,民視再次重申,願將民視新聞臨時授權之權利免費託付給上級主管機關通傳會,敬請通傳會依情、理、法原則斟酌如何臨時授權來保護收視戶權益,民視承諾絕不追究通傳會及其臨時授權的系統台侵權責任;至於台灣寬頻,為符合公平、合理的正常交易法則,若其償清今年前四個月(1-4月)授權金的欠帳每個月152萬元,以及繳交本月(5月)授權金152萬元,民視將立即出具正式授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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