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國土韌性 水利法增「逕流分擔出流管制」

立法院昨天(2月29日)三讀通過水利法部分條文修正,對防洪治水導入新的觀念做法,逕流分擔部分由公部門負責,劃出區域結合地形設施整治排水,出流管制則是規定一定規模的開發案,申請時就要提出興建滯洪設施等計畫,避免開發區淹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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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後一場暴雨下下來,到處可以見到淹水半個輪胎高,有時水一衝到房子內,造成財務損失,這樣的狀況,未來可以改善。

立法院院會最後一天,三讀通過水利法修法,增加逕流分擔跟出流管制專章。過去河川排水權責單位不同,整治淹水常治標不治本,逕流分擔的概念則是由公部門負責,配合地形運用還有公共空間滯洪,一起解決淹水問題,出流管制則是規定新的開發案提出時,一併要提出滯洪排水的出流管制計畫。

民進黨立委高志鵬表示,「有了這個法令以後,就是提醒大家和開發商,除了不要忘記社會責任,拚經濟同時也要顧環境,不因為你的開發而以鄰為壑,不因為過度的開發,而使得整個區域都一起淹水。

同黨立委蘇治芬也說,「這個逕流分擔包括出流的管制,就是怎樣把水保住,讓我們不斷地重複地使用它,重要的觀念價值是在這裡。」

過去汐止是大台北著名的淹水區域,員山子分洪道的興建,解決多年水患就是成功案例,目前政府也選定三重要來辦理逕流分擔,解決淹水,公部門跟民間開發單位雙管齊下,要讓國土更有韌性,別再暴雨就淹。

(民視新聞/張玄會、鍾能銘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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