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近800公斤的的毒品原料,差點經由漁船進入台灣,還好及時攔截下來,重大的毒品走私案,高雄地方法院一審輕判兩名嫌犯,引發爭議,如今二審結果出爐大逆轉。
高分院行政庭長蔡國卿說:「本院的判決量處被告張慶龍有期徒刑11年,有較原審的5年10個月更重。」
發生在去年3月的毒品走私案,總共攔截782公斤毒品原料,但法官疑似將抽驗的419克誤認為毒品總重,因此輕判兩名嫌犯,其中運毒中間人楊政錦遭判4年放棄上訴,遭判5年10個月的船長張慶龍不服判決,沒想到二審反而判得更重。
蔡國卿表示:「原審的認定跟相關的卷證,也就是刑事警察局的鑑定書,裡面鑑定的重量有明顯的不一致,已經影響到判決的本旨,還有全案情節的認定。」
高分院在二審判決新聞稿中,承認一審所憑證據有誤,嚴重影響犯罪事實的認定,但遭質疑搞錯毒品重量輕判嫌犯時,高雄地方法院還發出新聞稿,堅稱只是「誤載」沒有「誤判」。如今遭到高分院直接打臉。
儘管張慶龍的部分亡羊補牢,但輕判4年的楊政錦因為放棄上訴,刑期已經定讞沒有補救機會。
(民視新聞/南部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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