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公司資金炒股獲利6.3億 朱國榮判15年

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在2011~2013年期間,兩度利用親友、秘書、司機的人頭戶,挪用公司資金,炒作龍邦國際股票,不法獲利高達6.3億元,台北地方法院今日(6月5日)審結,依違反證券交易法,重判朱國榮有期徒刑15年,而朱國榮的律師表示說,收到判決書後會立即上訴。

更多新聞: 台灣資金淨流出 楊金龍:增加內需可改善

4年前,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出入法院應訊,還能露出微笑,不過聽到判決他只怕再也笑不出來,針對朱國榮炒作龍邦股票一案,台北地方法院審結,合議庭法官指出,朱國榮在2011~2013年間,兩波炒股,違反證券交易法,不法獲利高達6.3億元,判有期徒刑15年。

第一波炒股,朱國榮利用秘書、司機、親友等人頭,開31個帳戶,利用大量相對成交、連續高價買進的方式,將龍邦的股價從10元炒到14元,獲利6千2百萬,朱國榮食髓知味,第二波,他又利用17個人頭戶,故技重施,把龍邦股價從19元炒到34元,獲利高達5億7千多萬。

2016年10月,在台北看守所關了4個月的朱國榮,大打罹癌的悲情牌,終於得以4億元的交保金,也是史上第二高的紀錄,暫時重獲自由,原名朱子昭的朱國榮,一生爭議不斷,曾在澳門犯下洗劫運鈔車一案,後來又走私軍火來台,二度入獄,原以為經營公司後就能漂白,沒想到又走上歪路,朱國榮的律師說會再提上訴,但想要全身而退,恐怕沒那麼簡單。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更多新聞: 涉與王永慶外甥女聯手炒股 法王赤慶辯:靠卜卦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