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府告永樂市場攤商要使用費 法官判敗訴

台南市永樂市場擁有半世紀的歷史,更有不少知名美食老店,但台南市政府對其中13家美食攤提出民事告訴,要求攤商遷讓佔用的攤舖並返還欠繳的使用費,不過因為永樂市場在50多年前是攤商集資興建的,只是用市府名義申請,因此法官認為市府不足證明永樂市場的所有權,判市府敗訴,不過市府還可再上訴,挨告的攤商也暫時鬆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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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塊瘦肉肥肉夾在割包裡,搭配酸菜花生粉,一碗送上兩個,這是永樂市場知名的割包老店,還有這家春捲攤,料多飽滿,經常客人爆滿,另一家鱔魚麵,口感Q彈的道地美味也是市場名店,不過,有些排隊美食攤,居然跟台南市府鬧上官司。

因為市府長期幫市場繳稅,協商攤商簽攤舖使用契約並繳使用費,就是所謂的租金,但其中13戶店家不願簽約,認為祖傳的房屋,根本不該是市府所有。

遭市府提告店家拿出上一輩留下來泛黃的文件,證明50多年前攤商集資500萬興建永樂市場,只是拿台南市府名義申請執照,法官也認為市府提出的建照,不足證明永樂市場所有權,因此最後判市府敗訴。

市府強調,永樂市場建物老舊,要做統一規劃整修,就必須取得所有權,不排除繼續上訴,但對住在這裡50多年的攤商來說,景氣不好,不希望官司纏身,只求守住老家安穩做生意,但對於房屋稅繼續由市府持續繳也須釐清,攤商打贏官司恐怕只是暫時。

(民視新聞/林俊明台南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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