爽約還網評「性騷擾」 台男提告台女立刻道歉

鄉民們注意了,別以為躲在鍵盤背後亂留言就不會被告!最近一家手機交友APP,有女生答應參加聚會但缺席,還留言指責一名男子性騷擾、毛手毛腳,這讓被指控的男子跳腳氣得提告索賠。律師就提醒,在網路上的留言,都還是得負上相關言論責任,留言前最好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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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開手機交友APP,各式各樣聚餐邀約應有盡有,只是與陌生人吃飯,就怕發生危險,上頭評價很重要,不過,如果亂留負評,恐怕會讓自己惹上官司。

APP開發業者吳崟睿表示,「如果你是一個男生,你被人家寫你會性騷擾,這是一個非常嚴重的指控,所以他就當下就馬上截圖,然後就到警局去報案。」

平台業者最近就接獲類似案例,一對陌生男女原本相約一對一吃飯,女方無故未到,男方因而標記對方缺席、放鴿子,女方事後卻在評價留言報復,指稱男生見面毛手毛腳,後來還變本加厲,說幸好請朋友來救,要大家小心,男方不堪遭如此留言毀壞名譽,氣得報警抓人,提告要求民事賠償。

APP開發業者吳崟睿說,「一個女生留下『你會性騷擾』,這樣這麼嚴重的指控,所有人都不會想跟你見面,一則(負評)就夠了,他前面就算有一百則好評,他也會因為這一則,讓全部的人都不想跟他互動。」

女方直到收到傳票,才急著道歉希望對方撤告,只是像這樣以為躲在鍵盤後面血口噴人,大多數民眾,也都無法容忍,會提告捍衛自己清白。

不只留言內容,甚至留言的文字也得留意,過去也有網友整理類似的謾罵案例判決,列出一份價目表,罵米蟲得付6000元,罵不要臉的髒東西2萬元,罵下流更得付上6萬元的代價,網路上留言真的不得不慎,除了可能被依民法提告求償,更可能構成刑法罪責。

律師陳君瑋表示,「躲在鍵盤後面,透過網際網路媒體對他人散布不實的訊息,基本上還是構成刑法的妨害名譽罪責。」

畢竟現代人透過網路找資訊,大都靠其他網友的評價,來決定事情,不管是餐廳評價、還是網拍的買賣家評價等,網路上留下不實負面評論或公然侮辱,一時紓解心頭恨,這代價一點都不輕。

(民視新聞/蘇晟維、王翊軒 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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