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釋犯衝撞警車 法官認非故意判無罪

台中有一名假釋犯,在遇到警方盤查時,嫌犯倒車撞上警車,遭到警方以妨害公務罪送辦,不過法官認為,嫌犯倒車是緊張想逃,不是故意衝撞警察,判決無罪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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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到兩輛警車夾擊,白色車子往後直撞警車,嫌犯從副駕駛座拉開車門逃走,霹靂員警追了50公尺,把人壓制在地。

事情發生在去年(2017年)一月中旬,嫌犯持有毒品,在台中市青海路與光明路口碰上警方攔查,卻衝撞警車,警方依毒品罪嫌和妨害公務罪送辦,檢方也起訴。

但是案件到了台中地方法院,法官一審判決,決定採信嫌犯說法。許姓嫌犯辯稱,自己是倒車想逃,沒發現第二輛警車從後面開過來才會撞上,不是故意衝撞警車,所以一審判妨害公務的部分無罪。

高分院也認為,案發路段是彎道,嫌犯的確有可能沒看到後方警車,維持原判,全案定讞不能再上訴。

(民視新聞/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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