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內警方在街上巡邏,發現這台轎車前保險桿不見了,車頭還有毀損痕跡,直覺不單純,立即將車攔下。車主一下車,員警就聞到濃濃的酒味,馬上拿出酒測器要測,駕駛還想拒測。
喝到爛醉竟然還開車,更誇張的是他開了快100公里,吳姓男子供稱,他開車回屏東恆春老家,與朋友聚餐時喝了酒,因為隔天要上班,竟然深夜冒險酒駕上路,從恆春開到高雄湖內將近快要100公里,都沒有遇到警察。
他甚至在途中發生車禍還沒有報警,把被撞掉的保險桿撿起來放到車上繼續開,就在快到租屋處前一公里被警方攔下來。
警方一開始以為吳姓男子撞車後肇逃,事後連絡機車騎士,才確認雙方已經和解,雖然騎士放他一馬,但他還是因為車頭毀損嚴重而漏了餡,所以說人真的不能心存僥倖。
(民視新聞/呂彥頡 高雄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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