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間11點多,監視器拍下一名男子叼著菸,悠悠哉哉走到民宅窗戶旁,只見他身體不斷往前傾,伸手不知道在做什麼,沒過多久,晾在窗戶旁的衣物竟然燒了起來,延燒到停在旁邊的機車。
屋主一下樓,機車已經陷入火海,還好消防隊及時趕到滅火,沒有造成人員傷亡,衣服怎麼可能突然起火,警方調閱監視器,發現這名年輕男子涉嫌重大,不到2個小時就找到住在附近的嫌犯。
見到警方找上門,28歲的傅姓男子也坦承犯行,只是和他受害屋主根本不認識,惡意縱火到底為了哪樁?
梓官派出所所長李瑞芳說,把未熄滅的菸蒂丟在地上,遭屋主指責指責之後心生不滿,昨天晚上行經該處時臨時起意,以點菸用的打火機,點燃曬在衣架的衣物。
被警方說到啞口無言,明明是自己不對在先,卻心生不滿縱火燒房,看看現場機車被燒得面目全非,還好及時滅火沒有人傷亡。萬一延燒到隔壁住家甚至燒出人命又怎麼擔得起。
(民視新聞/黃建宇 高雄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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