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帶無調味鹽水雞 被威秀頂級影廳擋下

政府有規定,電影院不得禁帶外食,除了非味道嗆辣、高溫濃湯,會發出聲響等三類可除外,但高雄有名女子,帶「無調味」的鹽水雞也遭攔下,員工還說因影廳有附設餐廳,所以禁帶外食,讓她非常不服氣,今天業者解釋,鹽水雞視同滷味,真是這樣嗎?主管機關不這樣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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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檔期,電影院裡滿滿人潮,一旁座位區,有人忙著吃煎餃、咬漢堡,嘴裡滿滿都是食物,因為影廳限制外食種類,熱湯、炸物帶不進去,但高雄卻有人投訴,連沒調味的鹹水雞,都被擋在門外。

白煮雞肉灑上蔥花、蒜末拌勻,相當開胃,適合炎炎夏日,這名黃小姐為了減肥,還點了份「無調味」鹽水雞胸,帶到高雄威秀GOLDCLASS頂級影廳,工作人員卻以影廳有附設餐廳,不讓他帶「外食」進去,黃小姐氣炸說太不合理。

頂級影廳,票價也是頂級,一張580元,含餐飲費200元,黃小姐說點杯拿鐵就沒了,想吃其他東西,動輒200起跳,才會自己帶小點心。

依據消保會規定,只有味道濃嗆、高溫、發出聲響的食物,像臭豆腐、炸雞、熱湯、關東煮可列「禁帶」,鹹水雞似乎不在其中。

威秀公關李光爵說:「一開始的判定覺得這東西,跟滷味是相似的,在食用的時候會發出聲響,在全影城公告規範的話,其實鹹水雞這種滷味,本來就是禁帶項目。」

高雄新聞局長張家興說:「我們認為電影院這個做法,應該是不符合法令規定,我們也立刻派員前往電影院,來了解跟稽查,也告知必須要符合法令。」

主管機關打臉業者,就算高檔影廳附設餐廳,本體還是電影院,適用相關法規,未來會不定期地進行查察及宣導,只是話題引發網友熱議,像洋芋片包裝沙沙叫,爆米花吃起來卡滋卡滋,業者為了賺錢,還不是照樣賣,會不會影響觀影心情?還是消費者最清楚!

(民視新聞/陳盈竹、王耕晨、莊順發 台北-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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