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定續審金正男案 2女嫌恐面臨「絞刑」

2017年2月,北朝領導人金正恩同父異母的哥哥金正男,在馬來西亞吉隆坡機場遭2名女子塗抹神經毒劑VX,後來不治死亡。馬來西亞高等法院原本今天(16日)要針對這兩名被告涉嫌謀殺金正南,是有成案,做出判決。但在聽完檢方控詞,法官認為,檢方指控2名女子不可能不知情的理由充分,裁定謀殺案成立,將繼續審理這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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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重重警力戒備下,印尼籍女子席蒂艾沙和越南籍女子段氏香,16日走進馬來西亞高等法院。2名女子被控2017年2月13日,在吉隆坡國際機場入境大廳,以神經毒劑VX塗抹在北朝領導人金正恩同父異母的哥哥金正男臉上,金正男後來不治死亡。

美國政府的獨立調查指出,金正男是被北朝鮮的VX毒劑謀殺的,華府嚴詞批評平壤使用化武。被告辯護律師表示,這是北朝鮮主導的暗殺行動,2名當事人以為是參與電視實境秀的惡作劇,主張兩人無罪。不過,檢方堅稱,2名女子是知情的,知道自己參與了政治謀殺,並建請法院對2人處以死刑。法院表示,檢方提出的理由充分,有必要繼續審理,並要求被告說明在全案中扮演的角色。法官表示,不能排除政治暗殺的可能性,但目前沒有確切的證據。

辯護律師指的是吉隆坡國際機場監視攝影機拍到這4名男子。外界認為,應該就是他們指揮2名被告女子該怎麼做,但因這4人事發後立即離開馬來西亞,詳細經過目前不清楚,2名被告的家人對馬來西亞法院的判決感到失望。

一般預料,這起案件還將持續審理至少半年,2名被告可能出庭首度親自抗辯。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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