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戶家中頻聞菸味 布告欄成筆戰場地

新北市一棟社區大樓,有民眾不滿鄰居抽菸,菸味四散,在布告欄塗鴉,請住戶不要在家吸菸等字樣,這讓管委會很為難,趕緊更新公告,除了勸導住戶不要在室內抽菸,也希望住戶別塗鴉,但又沒有法律規定自己家裡不能抽菸,該怎麼辦呢?律師建議管委會可以規定,也能蒐證提告,過去就有判賠案例。

更多新聞: 辣味掩蓋菸味!貨櫃辣椒絲藏5000公斤菸絲

打開浴室,看著排風口,原本應該把廁所異味排出去,卻有住戶因此聞到菸味,不堪其擾,在布告欄塗鴉發洩。

管委會緊急更新公告,「奉勸有抽菸的住戶朋友,請不要在室內或廁所裡抽菸,因透過管道間菸味飄到各住戶家裡,不要成整棟罪人」,另外也針對不堪其擾的住戶:「請住戶不要在管委會公告紙張上,亂寫字塗鴉或取走公告單,這是違法的行為」。布告欄變成住戶筆戰的戰場。



菸味擾鄰案例層出不窮,有鄰居直接把紙條貼房門,吸菸者不滿又貼了一張回去:「合約沒禁菸,再吵我每天抽三包」!也有管委會柔性勸導公告:「住戶請勿抽菸,在屋內、走廊、梯間裡,屋內傳出來的菸味也會散不出去」。

律師江皇樺:「菸害防制法它是沒有特別的規範私人的住家是不可以吸菸,管委會他們是可以透過訂立出規約的方式,用規約的方式禁止在自己家裡面抽菸,有辦法去證明說哪一戶的菸,飄到你們家的話,其實另外是有民事的侵權行為可以去主張。」

2016年新北市泰山,就有五樓住戶不滿四樓菸味飄上來,4次向管委會反映,3度報案,加上自行蒐證,拍下近20次菸味後,買空氣清淨機看燈號,法院判四樓住戶賠2萬5000元,創全國首例「二手菸禁飄令」,如今再度傳出布告欄大戰,怎麼讓抽菸和不抽菸的住戶都滿意,考驗管委會智慧。(民視新聞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