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虐童狼派出所報到 憤怒民眾堵人開罵

桃園一名食品商店老闆,去年(2017年)收留一對單親母女,卻是假好心伸狼爪。檢方證據指向,5歲小女童被老闆虐打揍成熊貓眼、剃光頭髮,還被性侵得逞。雖然檢方求處20年重刑,但法院考量被告羈押已經一年,裁定20萬交保停押、限制住居。週一(10月1日)晚間被告現身報到,一度有憤慨民眾想在警所外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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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罩、鴨舌帽遮住大半張臉,被控性侵、虐打5歲女童的王姓男子,來到住家附近的派出所報到,他被羈押一整年,也瘦了一圈,王姓男子看見媒體聚焦,表情木然。

王姓男子5分鐘快閃離開派出所,不管記者怎麼問就是相應不理,但轄區員警可緊張了。因為在被告抵達前,派出所門外聚集了好幾位民眾特別「前來關切」,驚動刑警出動蒐證。大家會這麼氣,是因為同情女童遭遇。

受害女童當時才5歲,本該是天真無憂的年紀,卻被剃光頭髮揍成熊貓眼。

'2017年9月,桃園龍潭經營食品行的王姓男子,被控虐童、性侵員工的女兒,遭檢方起訴求處20年重刑。被羈押一整年,他向桃園地院,聲請具保停押,9月26日合議庭准了,只用20萬就讓他交保。

桃園地方法院庭長蕭世昌表示,「羈押被告的期間已逾一年,合議庭綜合這些考量,另外考慮到妥速審判法的適用,認為審這個案子可能需要相當的時日。」

板橋附近住戶表示,「虐童案現在實在太多,小朋友這樣被對待,我覺得那種人就是不該被放出來,我自己有小孩子也會很害怕,之前走路走一走,你就不知道身邊到底有哪些陌生人,可能會突然對他們下手,因為我們家也有小孩子,我覺得這樣很恐怖。」

虐童被告趴趴走,家長人心惶惶,雖然法院有但書,要王姓男子限制住居,但檢方怎能接受,打算提出抗告。

桃園地檢襄閱楊挺宏表示,「檢察官審酌全案事證,及法院裁定停止羈押之理由,及參照被告是否仍有勾串證人,及反覆實施同一犯罪之風險,不排除提起抗告。」

今年29歲的王姓被告,中原大學財經系畢業,對外宣稱有個當警察的爸爸,還得過桃園青年領袖獎,還曾是國民黨桃園黨部文宣會成員,前程似錦。他經營2間即期品食品行,藉口缺人手,假好心給工作,背底裡卻欺凌員工的女兒。交保裁定引發社會譁然,王姓男子得在每周一、三、五,限時到派出所報到,限制住居、禁止出境出海。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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