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死滿月嬰藏屍11年 父傷害致死判刑9年

還記得去(2017)年10月曝光的藏屍案嗎?當時林姓犯嫌帶著女兒屍體一躲就是11年,最後良心不安,帶著女兒屍體來投案,他痛哭流涕,相當的自責,還在鏡頭前道歉,而他已離婚的妻子,也是女嬰生母,因為隱匿實情也被警方傳喚,當時這起案件引起社會震驚。現在高雄地院判決出爐,將林男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重傷致死罪,處有期徒刑9年,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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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林姓男子在母親陪同下,抱著大型黑色塑膠袋來到派出所投案,而大塑膠袋裏,放著的一個藍色塑膠盒,裡頭裝的是他11年前失手打死的女兒屍體。

低頭道歉,是他為人父對女兒的萬分愧疚,藏屍藏了11年,連續搬家5次都帶在身邊,最後良心不安來自首。

高雄地院判決12月28日出爐,認為林男幫剛滿月的女兒拍嗝,因為哭鬧,情緒失控朝女嬰頭、腦、背及頸椎猛拍,直到女兒安靜,自行外出,回家後發現女兒死亡。

事後用包巾包裹屍體,裝入塑膠箱,藏屍11年之久,雖然主動向警方自首犯行,就部分犯罪事實坦承,但並非全無悔意,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重傷致死罪,處有期徒刑9年,還可再上訴。

當時警方以關係人身分傳喚林太太,發現她早在2011年大女兒要上幼稚園時,被教育部追蹤,疑似幫忙說謊,還假離婚,隱匿丈夫下落,因此警方也依偽造文書和藏匿人犯罪嫌,追究她的責任。

藏屍11年,真的是一個父親難以割捨親情嗎?全案曝光也判決後,犯嫌也為自己多年的過錯做個了結。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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