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紙附上了公文的電子郵件,警告陳同學勿再造謠,否則控告毀謗,讓陳同學傻眼。
陳姓研究生說,去(2017)年他以個人名義承接今年嘉義燈會廠商外包設計製作裝置藝術,但今年3月活動結束廠商仍積欠尾款20多萬元不付,他與廠商溝通不成,被迫只能打官司訴訟解決,他知悉這家廠商又標得屏東燈會的業務,他基於善意向屏縣府提醒,沒想到沒收到縣府回應,既然先收到廠商的來函。
不但把公文外流給廠商,連申訴人個資都提供;公文下方「注意事項」第3項明白記載要求各單位,要對陳情人身份資料「嚴加保密」,看來格外諷刺。
屏東縣政府發言人邱黃肇崇:「本府有相關同仁涉及洩漏個資,我們一定依規定加以懲處。」
縣府解釋這紙公文是傳給了嘉義縣政府,他們正在等回函。如果真是自己縣府內部人員流出,會依規定懲處,不過當事人陳情書其實寄了3份,台北市政府、嘉義縣政府都是回函會調查,只有屏東縣政府毫無回應,反倒是讓廠商出面回嗆,不但讓陳同學傻眼,也為屏東縣政府簡直是脫落的螺絲擔憂。
(民視新聞/鄭博暉、林俊明、洪明生 台南-屏東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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