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公務員救難殉職 政府要遺族按月繳回撫慰金

去年(2017年)接受北市消防局徵召執行救難任務,因公殉職的退休公務員孫宏新,消防局事後以救難英雄的規格,發放309萬撫恤金給家屬,但妻子因為先生是退休公務員,領遺族月撫慰金2.5萬,今年卻被通知得按月繳回國庫,女兒下午出面抱怨法規不合理,父親形同白白犧牲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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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難隊員孫宏新女兒孫采琪:「救難英雄的尊重,就是表面上。」拿出厚厚一疊公文,殉職救難隊員孫宏新的女兒,面對政府追討給母親的退撫金,完全不能接受。

去年(2017年)3月,磐石救難隊員孫宏新接受北市消防局徵召執行搜救任務,卻不慎失足跌落花蓮壽豐溪谷,送醫後宣告不治。

66歲的孫宏新公務員退休後,原本每月可領6萬元退休俸,過世後改由妻子領「遺族月撫慰金」,每月2萬5千元。

另外,台北市消防局當時承諾,再以救難英雄規格從優撫恤,核算為309萬,沒想到隔年2月,消防局來函通知,家屬得把2萬5千元的撫慰金按月繳回國庫。

已故難隊員孫宏新女兒孫采琪:「之後有家庭像我們一樣,那他們家就是只有這個支柱呢,一樣的情況套在他們身上,那他們家會變成怎麼樣,我實在是不敢去想。」

原來,依《消防法》第30條規定,因執勤而死亡者,依本職身分可請領各項給付,資格不符者才可請領撫恤金,兩種「撫卹」不能重複請領。

孫家得等309萬扣完,才可以恢復領「遺族月撫慰金」,消防局的撫恤金形同白給,也讓家屬為孫宏新熱心卻犧牲感到心寒。

台北市災害搶救科長黃建華:「我們跟中央經過多次的開會,也邀請相關單位,包括專家學者來研議,當然有這樣一個疑問的部分,會建議中央是能夠修法來因應。」

律師劉韋廷:「他的確是把退休俸的部分跟撫卹金把他混為一談,針對這種災難產生的撫卹的部分,也應該讓這些人可以領的到。」

全國第一例退休公務員因公死亡,曝露法規爭議,連律師都覺得法條很怪,認為會打消退休人員熱心公益的心,目前孫家也向台北市提出行政訴願,力爭到底。

(民視新聞/陳盈竹、張育睿 新北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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