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槍走火!警員未依程序清槍 不慎擊發

又有警槍走火!台北警局交通大隊第二分隊一名張姓警員,18日下午2點多常訓結束後,實施槍枝保養,卻未依程序清槍,槍枝不慎走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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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警局交通大隊第二分隊長陳禾明:「張姓員警在常訓測驗返隊之後,要實施這個槍枝保養,那未依規定清槍,造成這個擊發的事故,正確清槍步驟是要先卸彈匣,拉滑套將槍機固定在後,然後檢查這個槍彈室有沒有子彈,再釋放滑套然後再釋放板機,完成整個清槍的手續。」

張姓員警在繳回配槍,進行清槍時誤以為彈匣沒有子彈,擦拭槍枝時,因而不慎擊發,打中桌面及牆壁,據了解,由於警政署去年開始全面配換華瑟PPQM2手槍,子彈一上膛,不需開保險即可射擊,不同以往的使用方式,造成多次的清槍走火事件,幸好這次沒有造成人員傷亡,張姓員警也將依規定進行懲處。

(民視新聞/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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