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新日鐵住金公司二戰期間強行徵用南韓勞工,其中四人提起訴訟,南韓最高法院30號宣判,日本「新日鐵住金公司」必須賠償每人1億韓圓,大約台幣270多萬。
部分原告曾先在日本提起訴訟,確定敗訴後,2005年在南韓提起訴訟,2013年首爾高等法院勒令新日鐵住金按照訴求,一共賠償4億韓圓,但是新日鐵住金不服,又提出上訴。就這樣這場官司折騰了超過13年才終於有結果,四名原告也只剩下一位94歲的李姓爺爺。
過去日本政府及企業一直主張,根據1965年「日韓請求權協定」,索賠問題已經完全解決,這次判決可能讓另外14件相似的訴訟案中,約70家的日企敗訴機率提高。
日本外相河野太郎隨即對審判結果表達不滿,認為推翻了日韓邦交關係,如果南韓堅持不妥協,可能會訴諸國際法庭。
(民視新聞/陳潔恩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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